三亚可以放烟花吗 附三亚烟花爆竹燃放条例2021

春节过年的时候,很多家庭还有小孩都会想要燃放一些绚丽的烟花爆竹来渲染过年的气氛,这也确实是一个传统习俗,但是近年来烟花爆竹的燃放对于环境以及安全有着极大的影响,所以三亚地区对于烟花爆竹的燃放也有明确的禁令。

三亚可以放烟花吗 附三亚烟花爆竹燃放条例2021

一、本市中心区域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除替代品如电子礼炮、电子鞭炮等)

市中心区域包含三部分,一是吉阳区、天涯区中心区域:东起迎宾互通连接吉阳大道、榆亚路,西至天涯互通、S314省道,北起贯穿G98高速,南至大海;二是崖州区中心区域:G98高速公路、海南西环高铁和海南西环线铁路组成的闭合人口密集区域及崖州湾科技城区域;三是海棠区中心区域:“东起椰林路,西至湾坡路、江林路、Y103和四横路,北至G98高速,南至大海”,具体禁止燃放区域如示意图。

二、除市中心区域外,以下区域或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五)医疗机构、养老机构;

(六)幼儿园、学校、科研机构;

(七)公园、商场、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八)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十)重点旅游度假区及核心酒店群,含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三亚湾旅游区、海棠湾旅游区、南山文化旅游区、天涯海角旅游区、西岛旅游区、蜈支洲岛旅游区;

(十一)市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其他区域。

三亚可以放烟花吗 附三亚烟花爆竹燃放条例2021

三、在禁止燃放区域外,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品种

在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未经许可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四、焰火燃放规定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核准焰火燃放组织实施方案并发放《焰火燃放许可证》后,可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燃放。

五、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与处罚

依据《三亚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亚可以放烟花吗 附三亚烟花爆竹燃放条例2021

六、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相关部门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各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 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的相关工作。

七、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等有关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收到举报的单位应当按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

八、如何正确购买烟花爆竹

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做到“三个识别”:

识别销售商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正规的零售专卖点购买烟花爆竹。

识别烟花爆竹的产品类别: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如果发现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的零售商,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识别产品的外观:选购的烟花爆竹应该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浮药。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生产厂家、厂址。有警示语和清楚的中文燃放说明。

九、如何正确存放烟花

购买烟花爆竹后应尽量缩短在家里存放的时间,注意做到“三个不要”:不要靠近火源,不要淋雨受潮,不要储存量太大。

来源:三亚文明网

2021春节厦门能放烟花吗 厦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2021年的春节即将来临,过去的春节总是在鞭炮声中度过,近年以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烟花爆竹的燃放也有了一定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虽然很热闹,但是一定要按照规定燃放哦!

厦门市翔安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2021春节厦门能放烟花吗 厦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以下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范围内。

(二)人员密集场所范围内,具体包括:

1.大嶝街道辖区的大嶝小镇;

2.新店街道辖区的汇景购物广场、泰禾红门购物广场、翔安闽篮城市广场、劳动公园、翔安法治文化广场、翔安人民体育场、祥福儿童公园、翔安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3.马巷街道辖区的马巷公园、舫山儿童公园;4.辖区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小区范围内,具体包括:

1.大嶝街道辖区的大嶝南路798-880号(双号)、大嶝南路221-243号(单号)、大嶝南路220-518号(双号)、环嶝南路500-652号(双号)、环嶝南路201-377号(单号)(国贸金门湾);

2.新店街道辖区的祥福一里至三里(东方新城安置房、保障房)、祥福四里至五里(汇景新城中心)、祥福六里(宝嘉誉园)、祥福七里(海晟颐翔湾)、祥吴一里至六里(美地雅登)、洪琳湖一里至二里(首开领翔国际)、洪琳湖五里(联合博学园)、洪琳湖六里(莲花尚城)、西岩一里(泰禾红门)、浦园一里(明发半岛祥湾)、浦园三里(阳光城翡丽湾)、宋坂东里(招商雍华府)、新莲一里至三里(首开领翔上郡)、洪前北里(禹州卢卡小镇)、洪前一里至三里、五里至六里(洪前安置房)、鼓锣一里至三里(洋唐居住区)、欧厝西里(世茂御海墅);

3.马巷街道辖区的五星一里至三里、五里至七里(锦绣祥安)、舫阳西一里(金色悦城)、印斗山一里至四里(特房黎安小镇)、印斗山五里(中骏蓝湾尚都)、印斗山六里(联发欣悦学府)、巷西一里(海峡商贸城)、五权一里至二里(后滨安置房)、巷西五里(海翼0592)、西炉南一里(翔美公寓)。

(四)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的具体地点,具体包括:

1.翔安辖区范围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高速公路、动车沿线、高铁沿线等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社会福利中心;

6.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二、任何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公告》禁止的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各镇(街)要积极做好辖区村(居)民的宣传劝导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好工作职责。

四、本《公告》由区公安分局和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1日止。

2021春节厦门能放烟花吗 厦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厦门市同安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我区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公安机关主管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第二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共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第三条、以下范围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环城南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凤岗路以北、凤祥西路以东、凤祥路以北、岗头北路以东、银湖西路以北、华诚三路以东、芸溪路以南、环城北路以南的城区;

(二)同集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滨海西大道以西、二环南路以北的城区;

(三)环城北路北侧200米内;(四)环城北路北侧沿线的碧岳社区居委会的五甲,东山社区居委会的北门、社坛,朝元社区居委会的西池、张厝、洋坂、田厝等社区和城北新村。

第四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不得生产、运输、携带、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

第五条、重大庆祝活动和公共重要节日需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报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告。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九条 本《通告》由厦门市同安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通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告》施行之日起,《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厦同政〔2007〕10号)同时废止。

2021春节厦门能放烟花吗 厦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2021海口烟花爆竹2021年禁放及限放区域

在海口想要燃放烟花爆竹也是需要看场地的,一般都是禁燃放的,但是有一些区域还是可以燃放,但是会有一些限制,所以大家可以先去了解清楚,自己所在地方是不是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021海口烟花爆竹2021年禁放及限放区域

禁燃区域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有效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文明、洁净的新春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和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形势要求,市政府决定在2021年春节、元宵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0时至2月27日24时)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1海口烟花爆竹2021年禁放及限放区域

一、本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绕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

(二)石山镇、永兴镇、龙桥镇、灵山镇、三江镇、演丰镇等6个镇的全镇行政区域。

(三)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

(四)上述区域外的:国家机关、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幼儿园、学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业广场、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山林、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等区域。

二、本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2021海口烟花爆竹2021年禁放及限放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以外的其他区域,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以及其他每日的六时至二十二时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禁燃区以外的区域,倡议广大市民和游客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和优良的生态环境。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广大市民和游客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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