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今年起,海南省每年将募集不少于1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工作机会。
海南省着力优化实施就业见习政策,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引导见习单位开发科研类等见习岗位,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作为重点招录对象。
据了解,海南省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接收见习人员不少于50人(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企业现有在职员工的10%)的就业见习基地,按留用人数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发;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给予补发;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此项政策将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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