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人才及购房政策详解!附单位清单

01

临港购房基础资格(房票):

想在临港买房,首先要有最基础的购房资格(房票)。以下认房认定的规则是在上海行政范围内的住房套数,外地的房产套数暂不计算在内,上海区域内商办性质的房产也不计入套数认定。

一、沪籍单身人士

上海户籍的单身含未婚、离异、丧偶几种情况。1.  单独名下有房,无购房资格。2.  单独名下无房,且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3.  单独名下无房,但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无购房资格。二、沪籍已婚人士1.  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在临港新购2套住房。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3套,无购房资格。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无购房资格。2.  夫妻双方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首套房时非上海户籍一方可单独上产证,但需提供符合要求的社保或税单证明。购二套房时,拥有上海户籍的一方必须上产证。三、非沪籍人士非户籍人士临港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非沪籍单身人士也有机会在临港购房了);连续3年上海个税或社保(其中至少1年在临港)且名下无房的临港常住人口,在临港工作满1年且已与临港清单内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可在临港新购1套住房。四、境外个人、港澳台居民提供满一年的本市劳务合同,可临港购买1套住房。五、上海在读博士要求已婚并提供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学历证明),可在临港购买1套住房。六、驻沪部队现役军官原籍非上海户籍的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需军官级别),若已婚、名下在沪无住房,且提供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可在临港购入1套住房。七、夫妻离异追溯3年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八、临港落户政策缩短人才“居转户”年限,人才“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年限从原来的7年缩短到5年,核心人才进一步缩短到3年;引进人才可直接落户。

02

临港人才住房政策如果您有临港购房资格,购买二手房无特殊规则,可直接购买;如果您想购买新建商品房,就要遵循临港人才住房政策:临港新房采取“统一认购、分批入围、分批摇号选房”的认购规则。具备基础购房资格的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认购,但按3个批次分批入围,开盘摇号选房也按3个批次先后进行。第一批,3.1人才,不打分,直接入围,优先摇号选房;若3.1人才认购数量超出可售房源130%,则仅接受3.1人才入围,其他认购人员直接出局;第二批,3.2人才无房常住人口;若3.1人才认购不超130%,3.2无房 住人口不打分直接入围。若3.1+3.2无房常住人口超过130%,则仅接受这两批购房者入围,其他认购人员出局;第三批,3.2人才有房常住人口和其他购房者;计分总分=基础分+年限分+特别加分。其中基础分计分规则与上海市所有新楼盘一致。年限分社保缴纳系数每个楼盘调整。3.2人才有房常住人口在上述分数基础上另加4分。最新3.1和3.2人才规则: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且满足以下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才为满足本次住房定向微调政策的人才。 2.1 单位条件: 1、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2、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并定期更新。2.2 个人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 4、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 5、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管委会审核认定,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制度适用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3.1人才 满足上述2.2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2.1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新片区购房资格的人才。3.2人才 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上述2.1单位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本市购房资格的常住人口。人才证(也就是购房资格确认函)办理流程:

购房资格确认函 ↓


购房资格确认函请到www.shlghr.com网站申请办理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及操作口径》(沪自贸临管建〔2019〕12号)相关要求,经管委会审核,截至2021年8月20日,共有1170家单位符合条件,并纳入清单。

证实了!上海临港一年社保购房政策仅适用于人才清单单位,且个人需符合一定条件!

临港楼市最近最大的焦点,是刚刚出台的外地户籍临港一年社保可购一套房的重磅政策。

光从政策条文的表述,我们刚开始不能确定此条政策的对象范围:是只要在临港交社保即可,还是必须是人才(国家对人家有个定义标准,临港目前有9万人才),还是必须是在公示的人才住房政策单位清单内(2021年8月公示1170家)的企业员工?

我们向临港有关部门求证,得到了确定的答复:

该政策适用对象:单位需要是人才住房政策单位清单内,且个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事实上,这个适用范围就是3.1人才的要求。

临港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及后续优化调整均在此框架之内:单位在清单内(或特殊贡献单位),个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社保基数或特殊贡献人才,5选1)。

如果不同时满足以上单位与个人条件,就必须按照上海市统一的规则来。

这或许是当下3.1购房者远低于想象的原因之一。

本次新的调整,外地户籍一年临港社保可购房的政策,依然限定在人才住房政策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个人,可能不会马上爆炸性地释放购房需求出来。但这个政策对于接下来临港吸引新的人才,增添了重大筹码。可以预判,接下来3.1人才的增速将迎来拐点,走上快车道!

具体能快到什么程度,还是看产业导入提供的工作岗位,及其他配套政策。

让我们回顾一下临港差异化人才购房政策从首次出台到不断调整的历程。

01

2019年8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50条,首次提出临港差异化购房政策。

(三十五)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普通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三十六)调整商品住房选房购房制度。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

02

2019年11月,临港管委会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及操作口径》,对上述三十五、三十六两条政策是适用对象与认定流程进行了细化。

定向微调政策适用对象

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且满足以下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才为满足本次住房定向微调政策的人才。

单位条件:

1、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

2、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并定期更新。

个人条件:

1、具有全 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

4、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

5、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管委会审核认定,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

选房购房制度适用对象

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制度适用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上面个人条件之一,同时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2.1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新片区购房资格的人才。

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符合上面单位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具有本市购房资格的常住人口。

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采取统一认筹、分批摇号选房。

认定流程

单位清单:新片区管委会根据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每年制定单位准入清单。

认定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稳定就业条款,凭单位出具的同意购房意见书和劳动合同、本人承诺书,由新片区管委会出具购房资格确认函作为购房依据。

其余操作流程按现行上海市商品住房政策执行。

03

2019年12月,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单位准入清单公布,共530家单位

04

2021年8月,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单位准入清单更新公布,共1170家单位

05

2022年4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对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操作口径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文件调整

将原《购房资格确认函》调整为《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认定函》,有效期由原6个月调整为12个月。

二、重点支持单位清单

根据临港新片区的产业发展导向及城市功能发展需求,经综合评定,形成了《2022年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重点支持单位清单》(以下简称“2022年重点支持单位清单”)。《2022年重点支持单位清单》将按需组织更新并公示。

2022年重点支持单位中工作的人才,“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可缩短为3个月或6个月,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其余条件仍参照《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及操作口径》执行。

人才住房政策重点支持单位(3个月)共计195家

人才住房政策重点支持单位(6个月)共计29家

06

2022年8月,上海市政府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23条

(二十)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条件,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责任单位:市房屋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END——


上海临港与宁波相比,临港的人才政策真是弱爆了

今年前7个月,宁波全市新引进大学生10.53万人,同比增长17.5%,其中博士444人、硕士4921人,硕博同比增长27.1%。

据宁波市政府网站消息,2021年,宁波新引进大学生21.6万人,同比增长30.7%,5年内平均增长超20%;新引进博士905人,同比增长9.7%。2019年—2021年,宁波累计发放市本级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生活安居补助3006万元,基础人才购房补贴78906万元。

原来宁波青年人才引进这么厉害!原来宁波早就有了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为什么要拿宁波和临港做比较?

因为在最新发布的《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中,临港新片区被放到了与苏州、宁波同等地位的“综合性全球城市”。

从规划定位来看,临港和宁波同等地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临港和宁波是竞争对手,都要抢高端产业,抢人才!

我们一直强调,临港的人才政策,光做到上海最优是不够的。临港不是要和上海市区抢人才,而是要和宁波、苏州这些城市抢人才!临港的人才政策,不是要和上海整体政策对标,而是要和宁波/苏州这类城市对标!

临港的人才政策这里不再赘述,我们简要看下宁波相关政策。

落户方面,宁波近期刚刚又出台《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宽市区落户条件。

人才落户方面,将 B 类人才专户落户条件从全日制本科扩大至全日制专科,并取消毕业 15 年的年限要求;从中级下调至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从技师下调至高级工技能人才。同时取消人才分类目录中在甬工作人员落户的年龄要求。

居住(就业)落户方面,新政策作了 3 方面调整,即实行“ 70 年产权房即可落户”,取消原先缴纳社保的要求;租赁落户从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和社保缴纳均满 2 年放宽至均满1年;奉化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就业地登记户口制度——在该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在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满 1 年或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保满 1 年的即可落户。

当然,上海毕竟是上海,要控制总人口。上海的落户政策不可能和宁波这些城市类比。但临港不一样,临港需要大量导入人口!临港理应和上海城区执行不一样的落户政策!虽然不一定要类比宁波苏州,但理应比现在更加宽松!

在青年人才引进方面,宁波围绕打造青年友好城,全力推进青年大学生安居工作,近年来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力助推了宁波市大学生引进工作。

2018年,宁波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关于宁波市集聚全球青年才俊打造青年友好城的实施意见》,措施包括:

  • 对市本级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

  • 对毕业10年内的青年基础人才在宁波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购房补贴;

  • 新引进博士毕业生可认定为宁波市高级人才,享受15万元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以及20万元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 对新引 世界100强大学海外留学人才,再给予5万元就业补助。


各区(县、市)也相继出台了对标市本级生活安居补助的政策,为所属单位引进的青年大学生提供安居保障。

2021年,按照人才政策3年一轮的更新周期,宁波市制定《深入推进青年友好城建设的若干举措》,统筹市本级生活安居补助及各区(县、市)生活安居政策,升级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的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每年1万元、最长3年租房补贴

一是提高了补助力度,本科生可享受额度由1万元提升为最高3万元。

二是扩大了政策覆盖面,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全面统筹各区(县、市)各自制定的人才安居政策,在全大市范围内统一施行,对市本级及区(县、市)原有政策按照“就高、补差”原则实施。

三是拓展了政策适用范围,将在宁波市的市本级和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省属高校院所、在宁波市内税务登记注册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和灵活就业的人才纳入租房补贴政策适用对象。

下一步,宁波将按照构建“通则+专项+定制”人才政策体系要求,加紧出台实施人才新政。该局将进一步聚焦青年大学生生活安居工作,结合人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制定青年人才专项政策,统筹研究升级青年人才安居补助,在硕士、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等方面实现突破,更好解决青年大学生阶段性住房问题。

青年友好城,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很棒!临港作为“未来之城”,也应该对青年人才更友好!

前日我们转发网友random一篇文章提到:临港的引人策略侧重于企业一侧,对就业者的吸引政策力度不足。这句话说的非常好!当下的政策对企业非常友好,吸引了很多公司前来注册;但对就业者、对人才还不够友好,吸引力不足!

期待临港的人才筑巢工程若干举措能够尽快出台,并且真的祭出“重磅炸弹”!



——END——

本文Hash:86913365057c88429b8e17855decb1ba042cb1dc

声明:此文由 小辣椒 分享发布,并不意味嗨游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